微信“小平台”释放“大能量”

为了加强检民联络,不少检察院都开通了官方微信。“博检在线”就是其中的一个,“博检在线”是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的微信账号。自今年2月开通以来,“博检在线”在定期发布检察动态的同时,更加注重提供便民服务。平台虽小,却释放出大能量,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为了加强检民联络,不少检察院都开通了官方微信。“博检在线”就是其中的一个,“博检在线”是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的微信账号。自今年2月开通以来,“博检在线”在定期发布检察动态的同时,更加注重提供便民服务。平台虽小,却释放出大能量,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收到短信像吃了定心丸”

  今年3月3日,正在田里干活的李大婶手机响了,拿出一看,是一条短信息,写着“您所关注的吴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现已由博兴县公安局移送至博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案件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有关事宜可致电……”看完短信,李大婶脸上浮现出难得的笑意。

  2月23日,李大婶到检察院,想打听个案子,案管中心的小王查询后,告之并没有这个案子。李大婶听后,起身准备离开,被小王叫住了。询问后得知,李大婶今年45岁,10年前带着儿子吴某改嫁至博兴县乔庄镇。2013年12月,吴某因琐事与同村的孟某发生冲突,将孟某打成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现关押在博兴县看守所。李大婶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到检察院,就想问问案子到哪了,待会儿还要坐最后一班车回去。为了不让李大婶再跑腿,小王登录“博检在线”为民服务平台,帮李大婶录入查询事项及电话,并告诉大婶,只要案子到了检察院,会立刻通知她。

  小王介绍,像李大婶这样年龄大的群众,一般不会用微信,检察人员就给他们发短信。“博检在线”开通以来,已先后向30多位当事人或律师发送案件提示信息。

  “检察院的短信就像给俺吃了定心丸,俺再也不用到处打听了,省下跑腿钱也好赔偿被害人,为俺儿子赎罪。”李大婶对记者说。

  据了解,短信提示还将跟踪服务,案件若需补充侦查或审查终结都会及时告知李大婶。

  农民工的法律顾问

  最近,进城务工的小张发现工友小赵玩起了微信,闲暇时还经常跟人聊天。小张好奇地问:“跟谁聊呢?这么起劲。”小赵神秘地说:“跟我的法律顾问。”原来小赵口中的法律顾问是博兴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李殿民。李殿民是法律科班出身,因为经常通过该院的微信平台为民众解答法律问题,慢慢地成了大家的法律顾问。

  据小赵介绍,他是德州人,去年和五个老乡在博兴的一个工地上干了3个月的活,只结算了部分工资,还有4万多元一直被拖欠着。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别人说,上微信还可以咨询法律问题,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关注了“博检在线”,问了工资的问题。李殿民考虑到小王的情况,打官司有一定的难度,决定支持6位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协调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快速审结。最后,小赵他们如愿拿到了工资,跟李殿民也成了朋友,工友们有什么法律问题,他就帮着问,亲切地称李殿民是“农民工的法律顾问”。

  “作为基层院的民行部门,主要职责是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通过这个微信平台,我们在服务群众的同时,还可以了解更多的问题,延伸监督触角。”博兴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姜开勇说。

  一条微信“绊倒”村官

  “李某被检察院带走了”,今年2月18日,博兴县博昌街道办钱庄村村支书的落马成了村民谈论的话题。谁也不会想到,是一条微信“绊倒”了他。

  2月15日,该村的刘大爷通过微信举报村支书挪用扶贫资金,因为有所顾虑,刘大爷没有详细说明,只有简单几句话。“博检在线”的管理人员收到信息后,及时向该院领导汇报,同时,管理人员向刘大爷说明了微信号的安全性及检察人员的保密纪律。经过一番交流,刘大爷放下顾虑,给管理人员提供了更详细的材料。因为有了刘大爷的帮忙,办案人员迅速掌握了关键证据。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之前,我们收到的举报信,可能写的内容挺多,但真正涉及罪名的事实往往不多,而且举报人多是匿名举报,查起来有难度。有了这个平台,举报人注册微信号就能与我们交流,大大提高了线索成案率。”该院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程云杰说。

  自“博检在线”微信平台设立以来,已先后接受各类预约43件,控申举报10件,法律咨询56次,发布检务公开信息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