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微信十条”:时政新闻需清晰界定
海外網邀請中國傳媒大學副校長、博士生導師胡正榮教授與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輿論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喻國明教授做客演播室,深度解讀“微信十條”。
海外網邀請中國傳媒大學副校長、博士生導師胡正榮教授與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輿論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喻國明教授做客演播室,深度解讀“微信十條”。
時政新聞需清晰界定
8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簡稱“微信十條”),主要從行業的資質、隱私的保護、實名制注冊、備案審核和內容限制等方面對即時通信通訊平台和用戶的規范做了很多界定,並明確了對違規行為的處罰。
輿論認為,這是中國互聯網規范管理的一個升級版。
“即時通信是互聯網裡一種比較新的應用。之前對互聯網的管理,主要是在ISP、ICP的管理上,但這次的‘微信十條’是專門針對即時通信工具的,指向性非常明確的管理規定。”胡正榮認為,從歷史角度說,應該算互聯網信息管理的升級版,或者叫做一種新鮮的、針對性更強的表示理模式。“隨著技術的發展,互聯網上的應用在不斷增加,不斷變種。在這種情況下,互聯網本身的管理也要更新、改變、升級。”
“互聯網有個詞叫迭代,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做出相應的反應、變形和模式的更新。管理模式也一樣,因勢而變。”喻國明說。
在此次規定中,時政類的微信公共賬號和涉政自媒體受到的影響較大。規定明確指出,“沒有經過批准,未獲得新聞資質的公眾賬號,不能發布時政類新聞”。
那麼,如何界定時政類新聞?
胡正榮認為,這涉及到一個共時性和歷時性的問題,時政類新聞不僅指當代、當下發生的事,也指歷史上發生的事。“另外,我們都知道,時政新聞是狹義的新聞,就是通常說的消息、專稿,以報道事實為主的新聞。但是,在新聞之外還有言論,而當下,言論與新聞交融的傾向非常明顯,所以新聞和言論是否要統一管理,這需要達成一個共識。”
對此,喻國明表示贊同。他指出,言論和新聞事實是兩種不同屬性的內容,所以對它的管理是否用同樣一種方式值得商榷。“任何一個規定的提出,都要有一個目標訴求,要做利弊性的考量。對現在互聯網管理而言,真正有弊害的是謠言肆虐,所以要管住新聞事實,這是當下管理的當務之急。”
對當下涉政自媒體的管理,喻國明認為非常有必要,但他也建言,同時還要有一個對稱性的要求,政府相關部門或者相關責任主體,能不能在第一時間將真相告訴社會,避免社會在猜疑、等待和黑暗中摸索。“這是鳥之兩翼的事情,信息發布越充分、越及時,信息管理就越能落到實處,二者緊密關聯在一起。”
政務微信平台莫打折扣
據網信辦透露,今年下半年將加大政務微信發展的力度,這無疑是一件值得期待的好事情。
“政府要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就要利用公信平台。政務微信、政務微博是有史以來最好的公信平台。”胡正榮對政務微信的作用做出了極高的評價。
在談到政務微信的發展現狀時,胡正榮指出,現在有兩個非常突出的問題。第一,在一些政務微信或微博上與老百姓相關的東西少,無實際意義的東西多。第二,一些政務微信長期不更新。”胡正榮舉例說,“北京市機關的一些政務微博或政務微信,更新率僅在30%左右。”
胡正榮表示,政務微信公號的運營並沒有與百姓有過多的交流互動。“微信的一個重要的功能是交流,這與過去拿大廣播喊口號有本質區別。要讓老百姓提意見、去表達,要跟政府有互動。”
喻國明表示,利用新媒體的傳播手段,強化和改善溝通當中的質量,是非常好的努力。“在互聯網時代,信息溝通質量的高低決定著一個社會健康和發展的順暢性。政府處在組織者、管理者的位置,它需要將掌握的一些信息充分、有效地與社會進行溝通互動。”
“對於政府來說,不是簡單地把一個政令傳給大家就好了。而要通過微信、微博與民眾順暢地互動溝通,獲得情感的構建。”喻國明指出,“政務微信公號、微博在活躍的同時,必須要跟整體社會活躍程度匹配。如果隻有一方活躍,其余人只是聽吆喝,那老百姓的需求與困惑到底在哪裡,政府全不知道,就沒有方向感、沒有針對性,也難以找到百姓的訴求點。這麼好的平台不要讓它打了折扣。”
管理是為了管“活”
移動互聯網時代,信息傳播的速度非常快,一些不良、不實甚至惡意有害的信息也借助移動即時通信工具公眾平台傳播,擾亂正常社會秩序,影響社會健康發展,進而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據騰訊提供的數據顯示,在過去幾個月一共關停了微信涉色情、招嫖的賬號超過54萬個,累計關停涉及假貨等公眾賬號不少於3萬個。
對此,喻國明表示,出現問題的公眾賬號佔比較少。“580多萬的公眾賬號,真正出現有問題的加在一起僅10%左右,有90%左右的公眾賬號還在健康的狀態中運行,這是微信公眾賬號的主流。”
喻國明指出,管理不是為了管死,是為了管活。管活的目的之一,是激發好人有更好的平台和更好的條件去做好事。與此同時,也要定點清除那些直接的危害,比如招嫖、黃色、假貨、散布謠言等。“互聯網造成了一種新型社會態勢,社會成員的主體性在逐漸增強。任何管理都不能機械式,大家要按照一個規則,彼此之間共同起作用。”喻國明說。
“管理,我們通常認為就是我管你。”胡正榮說,西方有一個概念,叫共同管理或者叫共治。就是從管理方來說,制定規則,從業者包括自媒體業者甚至一個普通網民用戶,都要自律。”
規定的出台,有叫好者,也有人擔心規定會壓制言論自由。對此,胡正榮表示,網信辦發布的規定非常有指向性和針對性,是去解決一個特定平台、特定領域裡的特定問題,而不是機關槍“橫掃一片”。
兩位專家指出,仔細研讀規定,不難發現,網信辦“微信十條”出台的關鍵詞是“底線思維”、“多元參考”,有利於行業發展,企業服務的提升,更好地維護廣大網民的合法權益,也為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平台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我們相信,規定的出台,絕不是要限制正當的公民表達,而是要通過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讓即時通信平台遠離有害信息,擠出謠言泡沫,回歸理性平和,實現健康發展。